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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新增公积金代缴业务,详询15280253713

发布时间 2015-03-24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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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全国
来源 厦门易圣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低两成;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低三成。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低五成。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款总额按购房合同总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关于第几套房的认定
  
  市民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在判断其是第几套房时,认定标准为“认房+认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限购政策,在符合购房资格的前提下,购房者多可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但在使用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把前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偿还完毕。
  
  例如,职工夫妻双方目前在厦门市名下无住房,也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现在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所购住房可认定为首套房。
  
  职工夫妻双方目前在厦门市名下无住房,但有过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现在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职工夫妻双方目前在厦门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但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现在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职工夫妻双方目前在厦门名下无住房,但有过一笔商业贷款记录,现在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认定为首套房。 

联系人 张永贤
thinkdellwil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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