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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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来源 | 东莞市正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6)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必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由此看见环评是企业的立根之本。 东莞正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致力于社会环保事业的发展,特别是环评服务的完善健全。通过近十年的发展,正通环保在环评服务方面已为樟木头镇近百家企业完成环评服务,是东莞市环评服务的龙头企业。我们的经营理念是高效,高质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联系人 | 陆梓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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