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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变更

发布时间 2016-03-26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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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市日聪企业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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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变更定义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注册资金变更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注册资金变更需要提供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注册资金变更联系方式  广州日聪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40号丰兴广场C座25楼01-02单元  广州日聪电话:020-87550061  广州日聪网站:www.3737580.com或www.gztannet.com  广州日聪邮箱:gztanne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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