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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卓珏关于新办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16-06-27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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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岛卓珏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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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办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一、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年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经营、申报缴税情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相继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青岛卓珏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户经理  电话:15153206035  QQ:341625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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