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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 2016-08-19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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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铭德资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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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转让交易规则


1.转让时间: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时间9:15-11:30、13:00-15:00。 

2.

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3.申报价格小变动单位

 

(一)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

(二) 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

(三)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

内的,按 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小价格变动

单位。

4.申报单位

(一)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二)2.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

报卖出。

5.单笔申报数量上限


(一)股票转让单笔申报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6.涨跌幅限制


(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

幅限制。

7.回转交易


(一)投资者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二)做市商做市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

卖出


(三)做市商间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

出。

8.申报效力


(一)申报当日有效。




联系人 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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