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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发放的标准

发布时间 2018-11-14 收藏 分享
价格 60.00
品牌 骏伯人力
区域 全国
来源 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详情描述: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1、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联系方式: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手机:18801137915
办公QQ:221589778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室

 

 

联系人 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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