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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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骏伯人力 |
区域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来源 | 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
详情描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其待遇领取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全国社保代理 北京社保代理 北京劳务派遣工资 北京代发工资 上海社保代理 广州社保代理 长沙社保代理 武汉社保代理 天津社保代理 福州社保代理 南京社保代理 苏州社保代理 扬州社保代理 无锡社保代理 合肥社保代理 杭州社保代理 昆明社保代理 贵阳社保代理 哈尔滨社保代理 长春社保代理 沈阳社保代理 石家庄社保代理 济南社保代理 青岛社保代理 厦门社保代理 南宁社保代理 海口社保代理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联系方式: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手机:18801137915 办公QQ:2215897781 网址:www.hr668.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室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联系人 | 姜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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