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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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骏伯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详情描述:
案例解析|外地工作女职工的产假按哪个地区标准执行 某公司HR问:我公司住所地在江苏常州,但公司有项目在外地,需要委派员工到各地工作。今年3月份,一名被委派到广东工作的女员工在当地生产。这种情况下,该员工产假的休假时间,应当按照江苏标准还是广东标准? 解答:女职工的正常基本产假全国均为98天,但各省规定的延长产假时间标准并不一至,广东地区高于江苏。结合咨询介绍情况,我们认为,广东是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且广东地区的产假天数标准高于江苏地区,该女职工产假天数应当按照广东地区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上海分公司专业从事劳务派遣及社保代理13余年,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和完美的服务品质,您可以选择我们公司,给您提供便利之门,给您和您的家人生活带来欢乐!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部在广州,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覆盖中国大陆所有31省份及广东省内所有21地级市,为员工人数多、网点分布广的大型集团公司及跨国企业提供“一地签约、全国操作”的综合性人力资源外包解决方案。 联系方式: 上海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晨 手机:135-8596-4157 微信同手机号 办公QQ:2643788936 公司官网地址: www.hr668.com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7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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