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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知了壳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知了壳(北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将被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督)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企业年度报告信息的; (二)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期限公示企业有关信息的; 需公示的企业信息内容包括: 1、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企业应当自上述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登录网址:http://gsxt.hljaic.gov.cn)。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注册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市场监督)部门将其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督)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家或省级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知了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 张丹 138-1045-8073 专业解决工商财税各种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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