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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情况 ▌各地要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并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未公开公布规划的,不得以规划为由拒绝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或配置医疗设备。 控制公立医院规模 规范公立医院改制 ▌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引导和规范公立医院改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社会办医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结合 ▌在县域内,社会办医要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结合,发挥公立医院主体作用和社会办医补充作用,相辅相成。 ▌在此基础上,在公立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有序引导和规范包括国有企业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 ▌推动国有企业办医院分离移交或改制试点,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 加强财政资金扶持 ▌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急救网络,执行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获得政府补偿。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817166732 办公QQ:812686984 总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拓展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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