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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一、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2461元)?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第二胎没有晚育假,女性分娩当年24周岁开始为晚育)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联系方式: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先生 手机:18311378431 工作QQ:2933862976 电话: 010-65662382 公司网址:http://www.hr668.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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