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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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吉林省 - 长春市 |
来源 | 长春市众和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防护措施的 安全技术交底 一、高处
作业及临边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临边作业 :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2000px时的高处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具体到指挥部要求,如没有进行身体检查,凡年纪在50岁以上,身体有缺陷的作业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进行身体检查的,以检查为准。 四、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进行指挥部-分部-作业班组的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吊装模板的吊车,使用前应对进行起吊用的钢丝绳检查,只有确认其完好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吊车现场停放必须平稳,至于稳定土层上,支垫必须用枕木等。作业司机不得喝酒,并持证上岗。 3、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5、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用时应及时清理,用吊车或系绳放下,禁止抛掷。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7、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联系人 | 毕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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