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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房贷款政策新旧对照,社保代缴 (一)在本市无住房 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低首付款比例30%不变。 同时存在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低首付款比例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低首付款比例70%。 (二)在本市有1套住房 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住房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低首付款比例5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低首付款比例70%。 同时存在住房贷款未还清的,低首付款比例70%不变。 “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关于“首付贷”问题 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发放贷款。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融资或者协助购房人办理各种形式的贷款、融资用于购房首付款。 关于市场监管 个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网签或房地产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将依法给予“暂停使用网签系统”、“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责令停业整顿”以及市场禁入等处罚。 如有疑问或需要欢迎咨询: 公司名称: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15817166732(廖先生) 办公QQ:812686984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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