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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不同,深圳社保代缴,深圳社保代理

发布时间 2017-08-08 收藏 分享
价格 40.00
品牌 骏伯人力集团
区域 广东省 - 深圳市 - 福田区
来源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很多公司做梦都想把劳动关系变成劳务关系。

因为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包括低工资、加班工资、病假工资等各种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各种福利待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各种假期,经济补偿、代通知金、赔偿金等各种离职补偿,劳动仲裁1年时效及特殊时效,举证责任倒置等,完全不适用。

遗憾的是,梦想总是无法照进现实。

为什么?

咱们先来看二者的区别。

1、建立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只能由单位和个人建立,而劳务关系既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建立,也可以由个人和个人建立,广义的劳务关系还可以由单位和单位建立。

2、报酬支付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报酬叫劳动报酬,通常叫工资,只能以货币形式发放,一般是月结,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叫劳务报酬,通常叫劳务费,可以货币也可以其他,一般结算按约定履行,需要缴纳劳务报酬税。

3、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包括低工资、加班工资、病假工资等各种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各种福利待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各种假期,经济补偿、代通知金、赔偿金等各种离职补偿,劳动仲裁1年时效及特殊时效,举证责任倒置等;而劳务关系原则上不适用劳动法,而是适用民法,2年诉讼时效,一般谁主张谁举证。

4、主体地位和管理方式不同

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具体表现在人身依附性和行政隶属性;而劳务关系双方之间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如果想要规避上述区别,建立主体、适用法律、报酬支付似乎都不是问题。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作为国内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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