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111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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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江西赣通招商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东北亚招商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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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通商品交易中心招商代理 电话:131-6876-3116 扣扣:925-152-801 联系人:舒经理 欢 迎来电咨询,大宗商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农产品招商代理 大平台稳定平台,产品齐全,高返佣, 准时.交易所直接招商,稳定,佣金有保障 青岛证监局在对汇森能源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 题,一、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2016年7月28日公司董事兼股东张瑜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公司借款 7,414,985.00元,累计发生利息金额为190,317.95元,于2016年12月29日归还全部本息。2017年6月22日 公司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补充确认了上述资金占用行为。2017年6月26日公司进行了补充公告。对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对外投资事项问 题。2016年6月6日公司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福建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支付购买 股权意向金》的议案,并支付了1,000万元投资意向金。其后于7月初依据《股权收购的补充协议》继续支 付了600万元,2016年9月20日公司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补充协议进行了补充确认。2016年9月22 日公司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补充公告。公司未按规定对补充投资履行事前审议,且上述对外投资事 项合计金额1,600万元,属于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青岛证监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汇 森能源公司出具警示函,并提醒该公司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联系人 | 陈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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