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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分娩前连续参保生育险9个月。 特别说明: ① 分娩前连续参保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参保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基金予以补支。 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本地/异地产检,分娩,分娩前不需办备案手续,可选择本地产检,异地分娩。异地分娩的,需医院出具是医保定点医院的证明。 2、本地分娩的,如员工不确定分娩医院是否可以直接报销,可提前咨询医院,或将该医院报给单位选到社保系统上作为定点医院。 3、产检、异地分娩住院费用要分娩后次次月才可办理,半年之内报销。(产检费用一定要手工报销,高报1400元) 三、生育津贴 1、产假天数:正常产假98天,难产 15天,晚育 30天。 无独生子女假期。 2、津贴计发基数:按分娩当年4月女方参保单位生育平均缴费基数计发。 (若晚育假期由男方享受的,按男方参保单位4月生育平均缴费基数计发津贴,可在女方单位一起申领)。 3、生育津贴申领:分娩后次次月才可办理。如201405分娩,快201407月才可办理。 四、男职工生育待遇 1、男职工生育待遇:晚育假期30天(女方已享受的,男方不再享受),无生育医疗报销。 2、享受条件:分娩当月至申领津贴时男方有参保(不用要求连续参保9个月)。 3、是否享受晚育以女方生育年龄核定,不看男方年龄。 骏伯人力集团主要提供社会保险代理、劳务派遣服务,北京生育险代办生育医疗与生育津贴的报销服务。 联系方式: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手机:18311378431 座机:010-65662382 办公QQ:2933862976 办公E-mail: 293386297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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