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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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辽宁省 - 沈阳市 - 沈河区 |
来源 | 首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
报纸选择:
(1)证件补办单位指定报纸;1、明确指定名称的报纸,如:日报、法制报;2、证件补办单位没有明确指定但给出范围的报纸,如指定要求本市市级以上的报纸。
(2)证件补办单位没有明确指定报纸时,证件所在地的报纸,其次是证件丢失地的报纸,同时还可选择其他公开发行有国家刊号的非娱乐性报纸。
联系人 | 李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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