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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条件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流程

发布时间 2018-10-12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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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财华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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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条件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流程,现在保险行业还是越来月火热,很多金融行业的客户都投入了保险行业的队伍里面来了, 


所以保险牌照价格也越来越高。

  由于保险公估人的评估、鉴定结果关系到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问题,因此,我国《保险法》在百二十三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1)保险险公估人应当依法公正的执行业务, 评估应有据, 符合程序,评估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保险公估人的评估和鉴定收取费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有权聘请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4)受聘进行评估和坚定的保险公估人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但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专业机构,个人必须是具有法定资格的专


家。

  保险公估业的存在是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险业发展的需要、政府职能转型的需要,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作为一个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保险公估人的职能主要是受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委托,收取合理的费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


,通过检验、鉴定、评估、理算等程序,对保险标的进行合理、公正、科学的证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作用如下:

  (1)保险公估人客观公正的立场,容易被保险双方当事人认可,从而可以减少理赔纠纷,防止无休止的僵持或述诸法律,实现尽快赔付,恢


复生产生活。

  (2)保证保险当事各方的合法利益。保险公估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从而保证各方的利益在公平的结果下不受损失。

  (3)促进保险企业组织变革,提高经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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