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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受领货物

发布时间 2018-12-19 收藏 分享
价格 面议
区域 全国
来源 合肥蓝领商务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南京德邦物流http://www.njdbhy.com/的小编了解到译为成本加运费,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此处的成本相当于FOB价。

  卖方的基本义务:

  (1)提供合同规定的货物,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按时在装运港装船,并于装船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的充分通知。

  (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到达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和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船上的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供有关单证或相应的电子信息。

  买方的基本义务:

  (1)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货物装船后发生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受领货物,并办理进口结关手续和缴纳进口税。

  (3)受领卖方提供的各项单证或相应的电子信息,并按合同规定付款。

联系人 张飞
15656018196 2430149645
24301496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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