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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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全国 |
来源 | 广州笠时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三是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这里,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的是,不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 关于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其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是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可用于计算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二是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本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三是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四是资金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本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五是计算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联系人 | 黄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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