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1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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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全国 |
来源 | 广州笠时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一、科创板定位 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具体条件、市值、财务指标 1、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2、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本条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联系人 | 吴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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