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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武汉中秘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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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对“卖梳子给和尚”这个常见的营销案例都非常熟悉了吧。这个案例是国内传销、保险经理给下线洗脑的常用案例。 虽然这个案例已经有很多人吐槽过了,包括马云爸爸都说过, 曾经有一个培训师给他的员工讲,如何将梳子卖给和尚,我一听说就把这个培训师开除了。 那么今天小编就来吐槽一下,这个“卖梳子给和尚”的梗有多烂。 首先,这个故事案例,给推销人员打打鸡血还可以,如果硬要说他是“营销”思维,就有点牵强了。管理学权威德鲁克说过:“营销的目的就是要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的目的在于深刻地认识和了解顾客,使产品适合它们的需要,从而形成产品的自我销售。” 通俗来讲: 就是在产品诞生之前,就要先确定目标客户,然后根据目标客户的需求,确定商品的功能设计、价格、渠道等方面。营销要做到产品之前 而这个案例,却是先确定产品再确定客户,这种商业模式无疑是非常落后的。像一些传销的日化用品和一些鸡肋保险对于普通人就是没用的东西,就像梳子于和尚。 那么为什么这个案例会流传的那么广呢,无非就是一些公司想突出“不是我们产品不行,而是你水平不行。”而正经做营销的人,对这个案例都是非常鄙视的。因为和尚这个客户群体本来就少,市场又小,梳子也没法满足他们的痛点。 再一点我们不看营销与销售的关系,在来看看这个案例给出的标准答案。“让寺庙中的高僧,为梳子开光,取名为“积善梳”什么的,然后卖给前来的香客。”这个答案却是看起来还不错,十分机智,但是我们从营销的角度想一想。这是把梳子卖给和尚了吗?这只是让和尚做了分销商。后购买者,还是长着头发的俗人。并且这个案例在营销策略上也是存在严重失误的。 和尚本就是一个小众群体,而这个群体中能买梳子的又是少数。 所以这个市场是个超级细分市场。稍微具备营销学知识的同学,应该都知道,细分市场想要成立,必须包含五个要素,缺一不可。包括规模性、可进入性、可衡量性、差异性、相对稳定性这个案例,在可进入性上,算是勉强解决了。 但是这个超级细分市场,由于太细分,规模性上根本无法成立,通俗来讲就是这个市场的营销成功了,并且占据了这个细分市场的大部分,也不能盈利多少。再通俗一点就是这个市场太小,根本撑不起你付出的成本。所以我们为什么不找一个更加容易进入、更加具有规模性的市场呢,而偏要硬啃着一块骨头呢。这不是有病吗? 并且小编在这里后还是想补充一下,将一件商品卖给不需要他的人,体现的不是一名推销员的能力,而是对一个消费者智商上的侮辱。 可能你说的天花乱坠,终于将梳子卖给了和尚,你感觉非常高兴,老板甚至会对你大肆夸奖一番。殊不知,从此刻起,你永远的失去了一个顾客。 和尚回到了庙里,满心欢喜,可是几天后他就会明白这个梳子对他毫无作用,那个推销员,是个骗子。结果会怎么样? 等你再一次向他推销木鱼袈裟真正他需要的东西时,他也不会买了,因为在他心里,你已经被打上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奸商的标签。 为了一把梳子的利益,失去了商人视若生命的信誉,孰轻孰重呢?
联系人 | 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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