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北京西格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一名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个理事,一个监事,一个秘书长,四名专职人员;
2.捐赠人是发起人,理事长就是法人;
3.产权正和租赁合同;
4.注册资金200万原始资金;
5.所有人员不能是政府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总会章程,慈善总会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每年召开一次。总会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利息、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经费来源于创始基金增值部分、会费、行政经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兴办实体的收入等。按照国家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办理流程:
1.约谈
2.现场核名
3.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成立基金会的组织架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会来源、办理基金会的目的,基金会的经营范围和宗旨,为了发展方向和趋势,要有公益慈善项目等等)
4.网上提交初审材料
5.开临时账户,入资
6.现场提交成立材料,等待审核
7.取证
如果由我方代为办理,只需提供基本的人员信息即可。
联系人 | 张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