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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收购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20-07-08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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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财慧智(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基金会成立的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现在省级的基金会很难办下来,于是很多人就想到是否可以收购基金会呢,也就是慈善基金会可以转让吗?

慈善基金会可以转让,按照规定进行正常换届流程和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基金会如何变更法定代表人?

答:基金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要遵循一下程序:

(1)召开理事会,履行理事会表决程序。变更法定代表人属于基金会重大事项,需要经2/3以上理事出席,出席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根据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的规定》,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基金会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3)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各省市民政部门有相关的变更指引,可以在民政官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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