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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初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技术工作年限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8-05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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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陕西省 - 西安市 - 雁塔区
来源 西安鑫锶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一、职称评审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可直接参加评审认定;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大专学历,任技术员岗位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专学历,在聘任技术岗位4年以上,或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 
(5)无学历,在聘任技术员岗位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工作7年以上。 
2.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参加评审; 
(2)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职称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4)大专毕业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 
(6)初中以下学历人员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务5年; 
(4)大专毕业取得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八年。 
(5)中专、高中毕业取得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三年。 
二、学历、论文要求  
1、参评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2、参评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和技术工作总结1份。评审对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已经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了的论文可作为评审的科研能力参考条件。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四、答辩  
  参加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要参加现场答辩,答辩题目不少于2道,破格人员再增加2道题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联系人 杨杨
18821650553
11148903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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