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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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境外投资备案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深圳市楼蓝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1、商务部门对哪些主体开展境外投资进行备案? 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二条规定,境外投资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相关规定: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中: ①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②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③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备案机关在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主体出具备案通知书。 一、境外投资备案材料准备清单 1.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境内主体股权构架图 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4.新经审计报表 5.投资框架协议 6.投资环境风险分析 7.资信来源证明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四条规定,投资主体为两个以上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
联系人 | 吴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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