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2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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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广州社保代理 |
区域 | 广东省 - 广州市 - 芳村区 |
来源 | 广州粤诚管理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单位不交社保公积金怎么办,广州社保代买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单位不依法规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并作出行政执法申告。其中,单位不依法规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二是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 当遇到工作单位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大家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用人单位是否须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分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这两部分都进入专户,归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没有为员工缴存公积金,员工可以按程序向我中心反映,没有追缴时限;之前的,没有依据强制补缴,由单位和个人协商解决。 粤诚社保服务内容:社保公积金代理代缴,社保公积金账户托管,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签订及劳动用工备案,企业工伤认定手续办理,企业工伤待遇申领,企业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生育津贴及分娩费用报销),人力资源外包,人才推荐,劳动事务外包,工商代理注册,财税记账等。 粤诚社保承诺:办理不成功即退费!中途不乱收费!资质真实,保密信息。 广州社保减免代交选粤诚社保,粤诚服务专线:13602262901(周生) QQ:3448762106 徽信:YCHR08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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