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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南京市总部企业总部楼宇申报活动开展了,此次活动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0 -2020 年 12 月 3 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朋友抓紧时间申报,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认定条件和认定流程。 代理申报免费政策182 6974 6898(微信同步)\扣扣288 5152 598 2020年下半年南京市总部企业总部楼宇申报条件 总部企业认定基本条件 1.2019年1月1日后在我市注册成立或实现能级提升。其中能 级提升包括:实际履行总部职能的分公司升级为法人机构,区域型 总部升级为全国及全球总部,一般子公司升级为功能型总部。 2. 总部企业的母公司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公布的上一年度世界500强企业; (2) 国家和中央部门管理的大企业(集团); (3)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的上一年度中国 500强企业; (4) 境外跨国公司(制造业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服 务业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 (5) 行业领军企业(行业内排名前十且资产总额不低于10亿 元)o (二) 符合总部企业基本认定条件,且对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全 部下属企业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综合型总部 企业。 (三) 符合总部企业基本认定条件,履行跨省以上区域范围综 合管理和服务职能,且投资或管理的企业中至少有1家注册地在江 苏省以外地区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区域型总部企业。 (四) 符合总部企业基本认定条件,且由母公司授权,承担研 发、物流、采购、销售、核算、财务、信息处理或其他服务职能的 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功能型总部企业。 总部楼宇认定标准 1. 楼宇大产权单位须为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持有 楼宇产权不低于80%。 - 2. 楼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其中商务办公面积不低 于2万平方米(宾馆餐饮酒店、专业市场等除外,下同)。 3. 楼内入驻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连续两年税 收增幅不低于10%0 4. 楼宇入驻率不低于85%,入驻企业总数不低于20家,其中 至少有一家市级总部企业,在楼宇所在区纳税的企业数占楼宇内入 驻企业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0 5. 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配备实用的计算机物业管理软 件、24小时保安服务和维护服务;配备中央空调、知名品牌电梯; 配备停车场或提供车位。 6. 交通便利,周边交通网络发达,附近酒店、银行、邮局、便 利店等设施齐全。 2020年下半年南京市总部企业总部楼宇申报流程 1. 申报主体向属地初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级发改部门负责内资总部企业和总部楼宇申报材料的初审,区级商务部门负责外资 总部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 2. 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分别提交至市发改委、商务局进行复审 (市发改委负责内资总部企业和总部楼宇申报材料的复审,市商务 局负责外资总部企业申报材料的复审); 3. 复审合格的企业和楼宇由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集 中评议,确定拟认定总部企业和总部楼宇名单,在《南京日报》等 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 经公示的总部企业和总部楼宇名单由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联席会议发文公布。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82 6974 6898(微信同步)\扣扣288 5152 598
联系人 | 卢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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