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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安徽省2020年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濉溪县共有18家企业进入公示名单。去年以来,濉溪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创新型县为契机,围绕加速提升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把高企培育作为重点工程来大力推进,高企培育工作结出累累硕果,为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2019年,濉溪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9家,总数达36家,增长90%,创历史新高。 濉溪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市级评审推荐的,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 17 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濉溪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产品服务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知识产权要求:1项发明专利或者5项实用新型专利、或5项软件著作权(注:不含商标,且发明专利必须在有效期内,如发明专利的有限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软件著作权50年,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必须为企业,不是企业的,可通过转让或者变更把所有权变为公司)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b.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d.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e.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符合要求(即研发人员和管理层的学历要求,大专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0%,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 f.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符合要求 g.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符合要求 h.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要求(指标各分为5个等级,3年中,每年要达到递增趋势)。
联系人 | 孟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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