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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区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必备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3-10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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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荣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 、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那么,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必备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帮大家总结而一些必备条件。

(一)必备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公司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6.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简历

7.经营者为内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

(二)办理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 张辉
15027998636 2034615815
20346158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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