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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全国 |
来源 | 许昌市典鸿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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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及地方都把创新采购方式作为拓展采购业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进一步扩大协议供货的范围就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协议供货具有公开、统一、省时、省钱、等优点,操作十分方便,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然而,在诸多优点背后也隐藏着缺点,这也是业界对协议供货存有疑虑的重要一点。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协议供货方式谈一些看法,供同行参考借鉴。 协议供货的定义 协议供货是指对纳入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不含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以协议形式明确供应商所供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供货期限、优惠率、服务承诺等内容,采购人在协议规定范围内进行采购的一项制度。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通常为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品牌类型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大宗通用类产品。通常情况下,协议供货大多应用于办公用品、基础设施建设材料、劳保用品、通用设备等项目的采购中。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可以说是采购中心的货物“配送枢纽”。协议供货方式为节约财政资金、推广使用节能环保产品、预防腐败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协议供货的特点 协议供货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协议供货制度的建立是商业诚信的产物,也是商业长期发展趋向成熟的标志,只有买卖双方都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且相互信任,才能保证供货合同的有效履行,避免商业欺诈。因此,一般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多是具有雄厚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大公司、大企业。 二是所采购商品通常都是大宗的、相对标准化的,如钢材等工业原料、初级产品、办公用品、标准耗材等,因为它们的价格浮动不大、品种规格相对单一,容易结算。 三是采购合同也是标准化的模式,其主要条款基本不变,只是采购商品的具体指标略有一些变化,可以反复使用。 四是采购者和供应商可能是“一对一”地进行协议供货采购,也可能是“一对多”或“多对多”地采购,以形成规模效应、节约采购成本。 五是实施“多对多”采购,中标供应商和品牌商品也较多,可以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 六是提前招标、长期供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采购者需求的及时性。 协议供货的优势 协议供货采购改变了“一事一招”的通行做法,在保证不违反《采购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有效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其好处有: 一是节约资金。相对于各个部门的零星采购而言,协议供货制是由中央单位将零星采购集中起来,形成一个比较大的采购数量,从而对供应商产生一定的吸引力,使其积极参与并自觉降低价格,这样对于采购人来说是非常有益的。 二是减少供应商的销售成本。如果每一个采购人都独自采用采购的其他方式进行采购,那么所有的供应商将疲于奔命,买类似的标书,往返于不同的开标地点。如此一来,高额的销售成本给供应商带来的压力是相当大的。 三是采购流程更加规范。协议供货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者,采购过程更加透明,且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将签订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自己的服务,操作程序也更加规范。 四是节约了采购成本。无论采购数量是大是小,采购成本都是一样的,不会随着采购数量的多少而增减采购中间环节。 五是拥有严格的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增强了采购执行的规范化,便于采购监管部门对中标供应商实施,也有利于审计、部门对采购单位执行采购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协议供货的不足 协议供货制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协议供货的招标时间、范围公开度不够,一定程度上排斥了潜在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很容易造成少数供应商垄断某些采购项目协议供货的局面,容易出现“一家独大”现象。 二是一些采购单位在选定协议供应商时,强制性限定协议供应商入围的比例,人为地限定了供应商协议供货的权力,使一些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因比例限制的原因而无法加入协议供货的行列。 三是协议供货制度对外宣传力度不够,一些潜在供应商根本不了解协议供货的相关政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潜在供应商平等参与协议供货的竞争。 四是一些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偏高。原因是产品的定价权在生产厂家与经销商手中,协议供货体制对于定价缺乏应有的约束力。 五是网上产品更新速度滞后于市场变化。协议供货供应商确定之后,如采购人有需求,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供货,但是,由于电子及数码产品的市场格价变化较快,遇同类产品价格上涨时,供应商就会以“断货”,或者以网上信息过时为借口拒绝供货;遇同类产品价格下跌、采购人购买数量较少的产品时,往往只能以网上中标价成交,很难以现时市场价拿货,无法真正享受到采购所带来的价格优惠。 六是协议供货采购由于确定了供应商在特定时期内具有独特的优势,另一些供应商难免会想方设法获取同等的供货资格,为此,将会极力“讨好”采购人,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七是协议供货容易织成“关系网”。一些采购单位认定某品牌的商品后,不再愿意“货比三家”,竞争的充分性根本体现不出来,供需双方达成一定的默契后,商品和价格基本上就内定了,久而久之就很容易建立起“利益链”,进而引发商业腐败。 八是对协议供应商缺乏有效监管,一些协议供应商用已取得的协议供货资格与非协议供应商相互串通,借用协议供货采购谋取非法利益。 协议供货之措施 针对协议供货中存在的问题,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顶层设计”制度。国家尽快出台协议供货管理制度,各省制订“负面清单”并公布于众,便于各方主体操作。 二是加强协议供货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重点把好供应商的选择关、品牌选择关、价格公示关、质疑处理关。 三是完善协议供货资金的结算制度,必须实施财政直接支付,以加强对供需双方的有效,防止出现不廉洁行为。 四是加大对协议供货商的跟踪,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抽检,重点检查产品、服务的质量,对规模较大的供货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派员参加验收,还可以向采购单位发放协议供货满意情况调查反馈表,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评估和处理工作,以有效手段促使协议供货更加规范。 协议供货不仅可以减少重复招标,降低采购成本,方便采购单位,提高采购效率,还可以进一步加快与国际招标采购接轨的步伐,如能真正发挥协议供货之优势,有效抑制其劣势,定能扬长避短,消除疑虑,让采购的温暖阳光照进千家万户。 “优”中存“疑”,协议供货五大优势和八个不足你了解吗?
联系人 | 吴姣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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