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1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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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郑州联合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郑州联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酱油产品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 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粕)、小麦和(或)麸皮等为原料,经微生 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 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 液体调味品。酱油产品申证单元为1 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酿造酱油、配 制酱油。酱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酿造酱油:原料→蒸料→制曲→发酵→淋油→灭菌→灌装 2.配制酱油: 酿造酱油 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调配→灭菌→ 灌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酿造酱油:制曲、发酵、灭菌。 2.配制酱油:原料(管理)、酿造酱油的比例控制、灭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2.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和实验室。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种曲(外协的除外)、制曲、 发酵、浸滤、调配、灭菌和灌装(包装)的工艺要求。厂房与设施必 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灌装和主 要车间进口处必须设有消毒设施(如鞋靴消毒池、洗手消毒池等),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的生产企业均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原辅料加工设备(筛选、破碎、蒸煮设备等);2.种曲(外协 提供不要求)、制曲设备;3. 发酵酿造设施;4.淋油或压榨设备;5. 调配贮存设备;6. 灭菌设备;7. 灌装、包装设备。 酱油产品在灭菌后应在密封状态下灌装。生产瓶装酱油的企业必 须具备有效的自动或者半自动的洗瓶、消毒设备,具备有效的自动或 半自动的瓶装灌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GB18186-2000《酿造酱油》; SB10336-2000《配制酱油》;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酱油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 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 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的比例(以全 氮计)不得少于50%,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料生产的蛋白水解液和生 产氨基酸的废液,所用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必须符合SB 10338-2000 标准要求。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酸度计;(二)凯氏定氮装置;(三)分析天平(0.1mg); (四)干燥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微生物培养箱;(七) 生物显微镜;(八)灭菌锅。 七、检验项目 酱油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表中所列 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 当每年检验2 次。 酱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氨基酸态氮 √ √ √ 4 总酸(以乳酸计) √ √ √ 适用于烹调酱油 5 总砷(以As 计) √ √ * 6 铅(以Pb 计) √ √ * 7 黄曲霉毒素B1 √ √ * 8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等) √ √ * 9 菌落总数 √ √ √ 适用于餐桌酱油 10 大肠菌群 √ √ √ 11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 √ √ * 12 铵盐 √ √ √ 13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 √ 14 全氮 √ √ 15 ※3-氯-1,2-丙二醇 √ 16 标签 √ √ 注:1.※有能力时可列入,但不判定。2.产品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 要 求外,还应注明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 氨基酸态氮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 餐和/或烹调”、产品标准号(生产工艺)。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产品品种,在企业成品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 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时应优先抽取质量等级较低的品种。若企业同时生产酿造酱 油和配制酱油,两种酱油都要抽样进行发证检验。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 瓶(袋), 抽样数量为12 瓶(袋)。样品分成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 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联系人 | 李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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