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
品牌 | 许昌东恒标书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许昌市典鸿商贸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许昌长葛标书制作-供应商们,你知道母、子公司可以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吗?快来了解! 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情境下,若出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该如何处置?小编查阅了相关资料,今日便来与大家深入分享这一关键要点。 首先,母公司与子公司和其他参与投标的企业存在显著区别,二者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特定关系。为切实维护招投标流程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也有类似规定,即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在此,采小蜜为大家分享一个典型案例:在某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标进程中,有两家存在母子关系的施工企业同时参与投标。当项目进入评标环节后,子公司选择主动放弃投标,意图让母公司继续参与。但这种情况仍会被判定为违规。依据相关条例规定,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母、子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子公司放弃投标的行为并不会改变这一结果。更为关键的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子公司在投标截止后放弃投标的行为属于撤销要约,招标人有权依据法律及招标文件规定,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母公司与子公司在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时,极易出现事先沟通、私下串通等影响竞争公平性的不当行为。即便这类公司侥幸成功中标,招标人也需依法撤销合同,并重新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所以,各位供应商朋友务必高度关注这一重要事项,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联系人 | 吴姣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