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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创新发展专项

发布时间 2018-03-05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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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全国
来源 广州市元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申报通知

项目名称

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题

(一)在广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规模。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

(二)申报当年的上年末,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应不低于上年营业收入的 5%(需在企业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中体现)。  

(三)项目负责人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四)本专题实行申报限制:

1.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位的人员)只能申报 1 个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多3 只能参加 2 个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因为申

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项目组织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突出重点,认真筛选和推荐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本专项一个项目。

(五)除上述申报条件外,本专题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初创项目

(1)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三个自然年度。

(2)上年末职工总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  

(3)项目计划投资 100 万元以上(不包含各级财政支持经费)。  

2.创新项目

(1)企业注册时间未满3个自然年度。  

(2)上年末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资产总额≤ 30,000 万元,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  

(3)项目计划投资在 200 万元以上(不包含各级财政支持经费)

(一)电子信息领域不支持企业官方网站建设类项目(平台类网站项目除外)、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

(二)生物医药领域不支持烟酒类项目及产品。

(三)环境与资源领域不支持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水处理技术、城市混合垃圾和畜禽粪便制肥技术、常规锅炉脱硫除尘技术、油烟净化技术、工业废物制造建材项目、一次性餐具及相关材料技术、未经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技术、室内空气净化空气清新剂及常规消毒技术、低技术水平重复生产的低端微滤/超滤膜材料、简单复配的水处理药剂与絮凝剂产品、缺乏核心技术且无扩展的自动监测系统。

(四)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不支持对环境有显著污染、高排放低效率的技术与产品,以及技术已经成熟的一般性产品。

(五)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等领域。


联系人 徐经理
13268222337
海珠区新港东路蟠龙新街3号2306室
35487438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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